2017-07-31 09:17:3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四川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招聘文职人员27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心理测试
考试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试,合格者参加体检。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行政审,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有效成绩依次递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分局公安网上予以公示。
(七)聘用
对符合录用条件且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文秘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一个月,随岗培训两个月,窗口服务和综合岗位试用期二个月。培训合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参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五、福利待遇
(一)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即: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1550元,加班补助和绩效工资按50%计发400元,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二)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其实际加班和绩效考核情况核发加班补助和绩效工资;文秘岗位根据其实际水平和工作能力,确定其级别,增加其固定工资500-2000元。
(三)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工作证件及服装。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区公安分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 0826-2224017(广安区公安分局执法监督中心)、0826-2248113(广安区分局政治工作中心)。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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