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1 09:54:3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南溪区门户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南溪区门户网发布:2017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人公(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体检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三)体能测试
(1)体检合格人员由交管大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实施。
(2)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审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参加政审。未按规定按期报到政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政审情况由派出所直接反馈到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
(五)面试
政审合格人员由交管大队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重点系测试应试者在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品德等方面对所从事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聘用成绩计算:
聘用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公示
经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面试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需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三至五年一聘,聘期总共不超过10年。公安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南溪区分局交管大队实行军事化管理,聘用期间与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地辅警实际执行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咨询电话:刘警官 3322305、13550727888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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