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5 15:49:5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利州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利州区人民政府发布:2017四川广元市司法局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公民可以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报名。组织推荐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2.个人自荐。公民也可以通过本人自荐报名。个人自荐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3.人民监督员原则上实行定向监督。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报名应注明拟定向申报监督单位,拟定向申报监督单位应与申报人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保持一致。
4.定向申报监督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在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报名;定向申报其余各县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在相应县区司法局报名。
5.报名表格请登录广元市司法行政网站(http://www.scgysf.gov.cn)下载。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材料
推荐组织或自荐人应当认真填报《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人民监督员自荐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各两份,身体健康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三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表格中“推荐单位意见”或“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报名人员有无“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情况、单位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5日)。报名人员可携带报名表格、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县区司法局现场报名,也可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递到各县区司法局报名。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审核公示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择优选任,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突出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拟任人选中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审核通过后,将在市属主要媒体上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任为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本公告由广元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广元市司法局 联系人:刘小冬,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市司法局8楼818室,电话:0839-3226169;
苍溪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健,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8号县司法局三楼,电话:0839-6290217,0839-5222349;
剑阁县司法局 联系人:张君生,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电话:0839-5208549,13881274341;
旺苍县司法局 联系人:韩亚男,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百丈街4号2楼2-8,电话:0839-6203307,14780985307;
青川县司法局 联系人:强敏,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幸福街,电话:0839-7201523,13980155498;
利州区司法局 联系人:文康,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下河街27号天兴公寓二楼,电话:0839-3222343,18181021717;
朝天区司法局 联系人:相治华,地址:广元市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74号,电话:0839-8622197,13808122780;
昭化区司法局 联系人:孙中文,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号区司法局2楼,电话:0839-5205415,13981274499。
下载:推荐表和自荐表
广元市司法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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