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7 15:10:3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安前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广安前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6日。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旁前锋区人民法院(依赛特公司内)联系人:李英,联系电话2883901(办公)、 18090510501(节假日期间可先进行电话预报名)。
(三)报名需要的材料:报名者须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等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
(四)资格审查:我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治处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查和审定后,组织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
(五)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分为测试和面试。
1.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若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招聘。
2.测试:包括记录测试和驾驶测试。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测试。测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后,法律本科的加5分,其他专业本科的加2.5分;法律专业专科的加2分,其他专业专科的加1分;高中(中专)的不加分。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机构,按招聘人数等额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和机构另行通知。
(三)政审
经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应在体检后三日内提交《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政审登记表》,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经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聘用工作人员月工资约2500元(不含我院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金部分;含应由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具体待遇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其他待遇按院内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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