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 10:48:1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发布:2015年四川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招聘协警员5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2015年四川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招聘协警员50人招聘方式
(一)体能测试:所有应聘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评分方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时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按招聘名额确定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在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公布。
(三)体检: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名额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具有射击、攀爬、擒拿格斗等特种技能的人员和具有语言翻译方面特长的人员,身高可放宽到不低于1.65米。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经复检仍不合格的,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组织。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组织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地点: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六)聘用: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按规定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予以聘用,但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1、被聘用者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则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的协警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新聘用协警员每月工资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单位按国家规定交纳单位承担的“五险”,今后聘用协警员的工资按区政府规定统一增长。
4、首次聘用合同为期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劳动关系。
5、新聘用人员工作和备勤时间实行集中住勤制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附则
1、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33-3432450。
原标题: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协警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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