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09:56:4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9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1556人招聘简章(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公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统一汉文制卷,并用汉文作答。采用百分制,其中 政治理论知识占10%,公安专业知识占20%,公共基础知识占70%。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15日上午09:00—11:00。
加分项:综合考虑公安工作需要,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公安机关临聘人员在公安工作年限(截止2019年9月1日)满4年加5分、满3年加4.5分、满2年加4分、满1年加3.5分,退役军人加4分。
3.加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加分项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加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最后一名人员加权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加权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并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加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另行通知。
2.主要审查考生的户籍、年龄、学历、退伍证等情况;公安机关临聘人员主要审查考生的年龄、学历、公安工作年限等情况。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3.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临聘人员,提供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开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导致名额空缺的,按照加权笔试成绩和1:3的比例(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之比)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一天内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三)体能测评
1.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按照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加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1:3的比例(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之比)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两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实行。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加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1.5的比例(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之比)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名单。
5、本次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考生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因身体不适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提出书面报告,同时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选岗
1.选岗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选岗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加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条件,采取现场选岗方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岗(地区及岗位)。现场选岗确认后不得更改。
3.应聘人员按照所选岗位参加面试。
(五)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另行通知。
2.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加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公布。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1的比例进入体检范围。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加权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如加权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实行。
3.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聘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4.有纹身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2.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一天内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市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实行实名举报,不受理匿名举报。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实习期六个月)。
(四)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八、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实习期内发放基本工资2158元/月。试用实习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九、其他
(一)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应聘人员要慎重报考,除笔试和资格审查外的其他环节放弃的应聘人员,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 org.cn)上公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474-8980051(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474-8980041(乌兰察布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