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9 10:10:4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集宁区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内蒙古集宁区司法助理员招聘39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管理方式
1.新聘用的司法助理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劳动合同。司法助理员试用期满后与集宁区司法局按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经区司法局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续签合同;
3.工资及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薪酬标准为154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列入集宁区财政公务经费预算,薪酬标准参照集宁区公安局辅警人员发放,并根据实际发放岗位补贴和办案费,由区司法局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
1.建立司法助理员考试诚信档案。考试作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记入诚信档案;
2.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办理聘用手续后,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聘用导致人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聘用的应聘人员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4.根据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相关处理。对违法违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474-8188301(集宁区司法局)
监督电话:0474-8188507(集宁区监察局)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集宁区公开招聘司法助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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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公开招聘司法助理员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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