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10:22:4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2018年辽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5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具备的业务能力。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5差额确定,司法辅助人员及司法辅警人员从加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
(四)总成绩
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面试后2日内在丹东法院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参加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在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时,如比例内末尾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按考试(写作)成绩顺序高低确定人选。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上交材料,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通过丹东法院网(http://ddzy.chinacourt.org/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考核合格的录用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应的保险。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与管理。
(四)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六、监督
本次招聘由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15-6277195。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审判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司法辅助每月工资1480元,司法辅警每月工资1680元,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咨询电话:6277192 6277134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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