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6 08:55:0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山东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2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资格复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拟聘用人员需提交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宁市中级 人民法院工作,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续签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月基础工资不低于济宁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5倍,通过司法考试或研究生学历工资待遇适当提高;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不同档次,标准为济宁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30%。单位另缴纳五险。有原单位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只发放工资。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标准发放。
法院提供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聘用人员享受法定假期等权利,不安排住宿。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法院工作岗位调剂。
五、注意事项
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原则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但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5175611 0537-5175616
原标题:2018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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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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