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6 10:45:1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山东聊城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招聘交通协管员12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六、体测体检
体测体检包括体能测评和体检。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
(1)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标准请自行下载。
体能测评结束后,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
(二)体检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根据总成绩和体能测评情况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公示
(一)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对拟聘用的交通协管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发工资不低于每月1600元,实行绩效考核,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2189231、2189232
请在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咨询。
附件:1、报名登记表
聊城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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