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2 14:00:0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长春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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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5年吉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招聘文职人员32人公示与录用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名单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综合楼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3、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4、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正式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3、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统一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工资数额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数额执行。
2、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文职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权利。
六、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媒体为《长春日报》。
咨询电话:0431-88558894、8855889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6、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7、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8、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31-8855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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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11日
原标题: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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