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09:17:5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检察院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江西吉安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7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考试、面试程序
1.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准予参加考试;
2.考试包括笔试和机试,考试时间:2018年6月5日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地点: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进入面试(如考生人数超过21人以上,取前21名进入面试,如果考生人数未达到21人,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政治综合部提交院党组会确定录用名单,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其他
1.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如2018届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不能胜任本岗位的,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核;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000元,
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为2200元(其中基础工资2000元,岗位津贴200元),另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医保和工伤保险。
3.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
年底对年度工作成绩优良的人员进行奖励,并实行年度增资机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4.因政审不合格、自己放弃聘用、解聘等情况造成书记员空缺的,由泰和县检察院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另行招聘。
5.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聘用人员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有重
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除外;未获批准前,聘用人员不得自行离职。
七、本公告由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7名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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