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10:39:3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姜堰区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速录员4名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初试
初试分为笔试和文字输入听打测试两部分,初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和文字输入听打测试各占50%。
(三)面试
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初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由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政审考察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时,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根据姜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拟聘用人员为社会在职人员的,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照规定解除。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报名时,考生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供当天的“苏康码”和“行程码”须为绿色且行程码无“*”号,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
六、本公告由姜堰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11030
监督电话:88219955(区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网站: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下载:
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日
原标题: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速录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yan.gov.cn/art/2021/9/1/art_51352_3139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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