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1 09:31:2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海门人才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海门人才网发布:2021江苏省南通海门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16名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适岗面谈、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海门法院网站及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原签订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聘用制法官助理经录用后,试用期内,月工资约5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月工资约为66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10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2.用工方式: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至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十、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申领“苏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实名申领“防疫行程卡”,报名时需要上传当天本人的“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报名后持续关注“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如转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应立即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报告。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详见附件3)。
4、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5、应聘人员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781170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本公告解释权归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13-80781132。
附件:
1.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简介表.doc
2.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doc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mrsrc.com/rsgg_xq.asp?id=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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