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13:49:3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湖北宜昌市法院系统雇员制审判辅助253人招聘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考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九、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雇员制书记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雇员制司法技术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子女)考生综合成绩加1分。
十、体检、考察
(一)人选确定
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
十一、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宜昌人事考试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承诺书。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递补聘用
报考普通职位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有效。在此期间,若本年度已招聘普通职位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出现缺额的,招聘法院可选择递补聘用,递补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以报名时条件为准。选择递补聘用的法院,在该缺额人员所在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聘人选(若无法确定,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递补聘用时提出放弃的,后期不再享有补聘资格。
十四、工资待遇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宜昌中院、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三峡坝区、葛洲坝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全年工资约6.2万元(含社保、公积金);夷陵区、枝江市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全年工资约5.8万元(含社保、公积金);宜都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神农架林区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全年工资约5.2万元(含社保、公积金)。若后期薪酬标准调整,统一按新标准执行。
十五、相关事项提醒
(一)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话),特别注意在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前以及资格复审、调剂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五)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证件不齐者、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 1.宜昌市法院系统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 7.10.xls
2.宜昌市法院系统2020年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咨询及纪检监督电话(附件2).doc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ycf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095ef9e5-2c64-4302-8455-82a64eb495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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