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30 12:02:4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南召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南召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务辅助工作人员3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南召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南召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 %+面试成绩X40 %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依然相同,则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各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以下2个文件执行: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所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向参加体检人员收取。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接受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南召县隆安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召县隆安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由南召县隆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件及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六、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南召县政府网、南召县人民检察院网、或到南召县隆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查询或咨询(0377-60351598)。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南召县人民检察院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0377-66932103
13409280268 13803773822
招聘监督电话:0377-66932371
2017年5月26日
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照片 | ||||||||||
籍 贯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学习及工作简历 | |||||||||||||
本人承诺 |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考试,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资格审查意 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序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填写时请使用正楷字体,不得涂改;
2、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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