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1 14:17:5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度河北廊坊市检察系统招聘60人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六)考察
考察政审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2日。
1、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确定考察人选时,若招聘岗位A岗、B岗出现任一岗位的被考察人选未能达到拟招聘人数,则剩余岗位名额调整至另一岗位使用(按照该岗位剩余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各院政治部分别负责报考本辖区进入考察程序人选的考察工作,主要考察人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察结果报廊坊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3、考生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2个工作日内应按《通知》和考察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察不合格或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市检察院通知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做好体检的相应准备。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14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在此期间自动放弃等原因所空出的缺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申领个人“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测量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对体温超过37.3℃的发热人员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具体把握详见《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
1.《2020年廊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
6.《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防疫与安全须知》。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6日
原标题: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ngfang.jcy.gov.cn/dwjs/202011/t20201106_3011863.shtml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