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 10:07:2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沧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沧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河北沧县公安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4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日期、地点:2017年12月26日上午至1月2日下午在沧县公安局西院内保大队办公室。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资格审查内容是依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料。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四)资格复审
由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测试环节。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标准依据《录用人民警察体测项目及评分标准》,体能测试分三项(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每项成绩为50分,总分为150分,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测试成绩通过沧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及消防大队规定的合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体能测试成绩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一次。
(七)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八)公示
公示信息详见沧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九)聘用
1.岗前培训。上岗前,由消防大队组织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2.签订合同。培训合格人员,经试用期限三个月,符合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和工作协议。
3.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消防大队统筹分配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应聘人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消防大队分配具体工作,实行现役部队管理制度。
六、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由县本级财政部门保障,消防大队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2.由县本级财政部门保障,消防大队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费用。
3.由县本级财政部门保障,消防大队组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记录档案。
(二)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每人每月3908元,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印发的沧政办字【2016】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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