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8 14:09:0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魏县党政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魏县党政网发布:2017年河北邯郸魏县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魏县党政网、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2017年9月26日--- 9月30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对审查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确定岗位招聘人数与所报人数比例为1:2,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5日。
(四)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2017年 11月1日在魏县党政网、魏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日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五)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本、驾驶证等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在8分钟内进行答辩3道题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2017年11月13日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进行续签。福利待遇按照魏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交纳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保险,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责。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魏县组织部:0310--3520332
魏县人社局:0310--3530046
魏县检察院:0310—3598600
举报监督电话:0310--3531215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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