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6 10:41:5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海南省临高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61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2年5月1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5月11日17:00准时关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三)考核办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公安基础知识。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2.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对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凡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体能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每一项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标才能认定为合格,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认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注:体能测试中,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项目只能测试一次,纵跳摸高项目最多不超过三次,最终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面试人选。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考试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因应聘人员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体测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4.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入围名单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及面试成绩各50%计算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入围人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会使用本地方言者。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拟聘用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尿检项目,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将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经费
此次招聘的辅警为聘用制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按《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由临高县公安局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年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如不能胜任工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工作需要且胜任岗位职责工作者,可优先续聘。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临高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保障。其他待遇经费(如误餐、差旅等)参照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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