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5 14:09:4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岑巩县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招聘留置专业看护辅警14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资格条件审查
由现场工作人员对照《招聘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身高以及视力等身体条件进行初步查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七、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8:30-17:30,领取地点在岑巩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法律知识》(分值为100分),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法律知识》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二)体能测试
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9时开始(如因天气原因不适宜开展体能测试,则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岑巩县体育馆。
参加笔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0秒,单次确定成绩)。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体能测试地点,否则不能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能测试结果将在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发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后,从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加分。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再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过程中若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违反体检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工作在县相关部门监督下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在考察中,要对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同时参照《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若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合格的考生与岑巩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服从岑巩县公安局实际岗位调配,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岑巩县公安局应急处突队员(辅警)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