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1 11:33:3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播州公安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播州公安发布:2021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招聘警务辅助169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2021年9月19日16:00前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留存,供现场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报名缴费结束后,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调整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在公布取消职位计划后三日内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报名成功人员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申请改报成功人员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23日下午17:00。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环节结束后进行;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通过“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4.资格复审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份;
(2)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一份(附件3);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5.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复审合格与否意见;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轮;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内容
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关注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各职位均有身高条件,部分职位有体重标准条件,需在第一科目考试环节开始前现场测量身高及体重,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考试程序;测量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根据本人报名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不予退返报名费。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此次考试共分为文职类和勤务类考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职类
1.考试程序:测量身高、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体能测试。其中:01、02职位笔试后需加测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
(1)面试对象:报名成功且身高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人员;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未达到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90%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报考01、02职位加测专业技能测试;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5.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参加笔试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
(2)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4)体能测试采取分组分时段的方式组织,测试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
6.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01、02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20%。
(二)勤务类
1.考试程序:测量身高(体重)、体能测试、面试、笔试;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报名成功且身高体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人员;
(2)体能测试项目:04职位测试400米军事障碍,其他职位测试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军事训练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4)体能测试采取分组分时段的方式组织,测试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
3.资格复审: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取得体能测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未达到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的,体能测试成绩须达到报考职位实际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平均分的90%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5.笔试
(1)笔试对象:参加面试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6.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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