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14:13:4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未知发布: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至6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根据工作需要,报名地点设在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人教室(沪昆高速普安收费站往江西坡方向600米);
3、咨询电话:0859——7235856;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由考生本人自己前往报名,按要求填写《人员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由本人自己前往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人教室领取。《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19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退役士兵须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E、D或C1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五、笔试、面试
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分值占50%)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7日(15:00—17:00)
笔试地点: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一楼大会议室
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和《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2、面试(分值占50%)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七、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予以聘用,由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月工资2500元+每月绩效考核500元+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经试用期过后,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参加当月工作绩效考核。
八、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普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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