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4 09:40:2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台江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台江县人民政府发布:2018年贵州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执法协勤人员25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人及以上的中共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县住建局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间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台江县住建局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审查备案。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10日内与住建局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住建局报到。超过报到规定时间7天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待遇
试用期3个月,工资25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纳“三险” (三险指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县财政按月如期划拔;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按照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5-532044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5322653(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原标题: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化招聘规划管理执法协勤人员实施方案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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