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4 16:48:5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纳雍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贵州纳雍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1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九、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21名体检对象。若遇末位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体检费用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十、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拟招聘资格,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政审。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正在服刑、缓刑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 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2年,受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不满3年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品行不好,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十一、招聘及管理
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招聘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送人社部门备案。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警务辅助人员经常有被解聘和流失的现象,今后凡有被解聘和流失的由县公安局按程序自行补足,送人社部门备案。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7—3530169
监督电话:0857—3525562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纳雍县2017年公开招聘21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
纳雍县公安局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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