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7 09:42:3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安龙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安龙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贵州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2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7月3日。
(二)报名地点:安龙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三)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1.《安龙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底小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7月4日。
(五)发放地点:安龙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1.书记员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微机操作、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2)微机操作:微机操作(听打能力),总分值100分。
(3)面试:笔试、微机操作结束后,按笔试、微机操作(听打能力)折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司法协警(司法警务、执行协勤)岗位。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体能测试:1分钟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
(2)面试:按体能测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驾驶员岗位:采取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驾驶技能测试:按照驾驶技能的相关要求进行测试。
(2)面试:按驾驶技能测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地点、成绩及录用等相关信息在安龙县人民法院网及安龙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网址:http://anlong.guizhoucourt.cn
微信公众号:“安龙县人民法院”
(二)总成绩计算。
1.书记员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微机操作占3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30%+微机操作×30% + 面试成绩×40%。笔试、微机操作、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司法协警(司法警务、执行协勤)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体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体能测试×60%+ 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驾驶员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驾驶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驾驶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安龙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参加面试人员(驾驶技能、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拟招录的书记员、司法协警(司法警务、执行协勤)、驾驶员均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安龙县人民法院负责使用、考核和管理。
(二)试用期待遇。16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
(三)试用期满后待遇。3000元/月(含社保缴费)。
十、相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录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安龙县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安龙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660507(安龙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9—3660525(安龙县人民法院纪检组)
安龙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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