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7 10:39:0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贵阳人力资源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贵阳人力资源网发布:2016年贵州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2016年贵州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体检项目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事后不予受理。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应聘人员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不再受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7、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8、不符合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的;
9、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岗位工作的情形。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递补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因身高测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环节淘汰人员产生招聘计划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人员递补工作。递补人员原则上在面试通过的全部考生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不占正式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照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缴纳,个人月平均收入约2500元。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的食宿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解决,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为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5287506(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
政策咨询电话:0851-86797486(贵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处)
监督电话:0851-86797155(贵阳市公安局纪委)
六、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发布的各项公告或信息(如考试公告、资格复审公告、体检公告、政审公告等)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贵阳公安为民网”(www.gyga.gov.cn)上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知而引起的后果自负。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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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
原标题: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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