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1 15:13:2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发布:2017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3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5小时,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地点将在荔湾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面试当天根据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每人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本院政工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由本院决定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网(http://www.lw.gov.cn)、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lwqjcy/gov.cn)、荔湾区检察院官方微信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我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考试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省、市及荔湾区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1601624、020-81601625。
(四)广州市荔湾区纪委派驻本院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0-81601621。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市荔湾网(http://www.lw.gov.cn)、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lwqjcy/gov.cn)、荔湾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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