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10:38:3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中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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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机关雇员18人考试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法律、公文写作等,共一张试卷)。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中山法院网(www.zsfy.gov.cn)为考生提供笔试成绩查询。我院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天。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应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应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880696。
附件下载: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8月24日
原标题: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18名机关雇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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