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3 09:44:1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鹿寨县公安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鹿寨县公安局发布:2020年广西柳州鹿寨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考试
我局将通过 “鹿寨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理论考试、体能考核、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2020年7月4日上午9:00时;
考试地点:鹿寨县公安局警体馆一楼会议室。
(二)体能考核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考核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考核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理论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考核;理论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考核。
体能考核项目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考核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见附件4)执行,体能考核项目规则按照《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见附件5)执行。考核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个项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则体能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体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考核时间:2020年7月5日上午9:00时;
体能考核地点:鹿寨县实验中学(鹿寨镇十里亭)。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县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用人单位将于面试当天,在考生报到后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面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00时;
面试地点:鹿寨县公安局警体馆。
(四)考试成绩计算
1.普通考生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理论考试、体能考核、面试等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用人单位可在本职位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
六、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6)。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7月中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7月中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理论考试、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7月中、下旬进行。
七、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县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275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龄工资30元/人.年。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鹿寨警方”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统一发布关于理论考试、体能考核、体检、政审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鹿寨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考核、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
(四)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772-6829178
监督电话:0772-681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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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公安局
2020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zhai.gov.cn/jjlz/ysgs/202006/t20200617_1680888.html?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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