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09:17:2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未知发布:2024年甘肃武威市天祝县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5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名单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选项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
(五)体能测评
1.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5.体能测评分别测试以下三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5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50″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5'0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5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45″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5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20厘米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壹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3.对参加特警和特殊勤务辅警两个岗位笔试、体能测评且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综合后备补录人员库管理(驻村辅警岗位除外),后备期半年。进入后备补录库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当全县公安机关已聘用辅警因辞退、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程序依次补录聘用。补录时,后备库人员若发生“招聘条件”中明确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情形的,视为自动丧失补录资格。
五、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辅警为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服装、装备、公用经费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根据武威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辅警人员服装和执勤装备按2000元/人/年配备。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考务工作在招聘工作专办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招考,未经招聘工作专办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和范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有关事项的,经招聘工作专办研究决定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招考信息均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
(四)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事宜,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935-3121231(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5-5825024(天祝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电话:0935-5825013(天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5-581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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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2024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专办(代)
原文标题: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天祝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stianzhu.gov.cn/art/2024/10/31/art_3522_1381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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