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0 10:17:0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甘肃酒泉市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报名时间【148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录用管理
1.专职消防员属政府向社会买的服务力量,不占国家行政(事业)编制,应试人员被录用后,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对拟录用人选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3.录用人员在录用期间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市消防救援支队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每年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4.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五、相关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专职消防员属政府向社会买的服务力量,不占国家行政(事业)编制,应试人员被录用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平均水平,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3.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符合条件并入职两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在子女入学上,参照国家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待遇标准享受同等政策优待。
4.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5.专职消防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规定申报。
本次招录及公告解释权归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监督电话: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 0937-592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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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7月9日
原标题:2019年酒泉市招录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jiuquan.gov.cn/renshikaoshi/20190709/172222948fb9c0.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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