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09:26:5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酒泉市公安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酒泉市公安局发布:2017甘肃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招聘特巡警4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区公安分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政审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不具备应聘条件的;
2.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具有其他不宜担任特巡警情形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政审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8月31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审批后的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2000元)。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从事特巡警工作的,可再续签一次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不再续签。合同期内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考核工资。
咨询电话:0937-5927008(区公安分局政工办公室)
0937-6987938(区人社局干部股)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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