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 11:14:1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发布:2016年安徽蒙城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和法警协助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实行试用期和签订劳务合同制。被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蒙城县人民法院书记员身份。聘用期间,聘用单位将参照机构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考核,对违反机关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或者不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的人员,将予以解聘。
八、待遇
试用期2个月,期间按每月1200元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经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月薪18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部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代为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蒙城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健(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成 员:张士利(县法院院长)
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何 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士利同志兼任,侯汉国、丁涛、刘玲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3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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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26日
原标题:蒙城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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