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0 10:16:5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浙江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名,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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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南湖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名,其中司法辅助岗位1名、辅警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司法辅助岗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嘉兴市(五县[市]、二区)户籍。
(二)辅警岗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嘉兴市(五县[市]、二区)户籍;
6.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者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写《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及首页)、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彩色清晰照片,发至电子信箱nanhucourtz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如辅警+张××)。
3.资格初审:南湖区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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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1.司法辅助岗位
(1)笔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将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到20(即20人及以下)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南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进行公布。
2.辅警岗位
(1)体能测试:根据辅警工作需要进行适当的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3项,具体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训练达标标准执行,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将在南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进行公布。
3.面试进行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南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者,但此次未被最终录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补录储备库。一年内若出现减员情况,经本院研究决定需补录的,并报请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同意后,在储备库人员中依次补录。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并在12个月以内。
被聘用人员依法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岗位实际和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月发放薪酬。
五、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3年6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高校临近毕业,还没取得毕业证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每个环节完毕,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提供联系方式无法联系而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82318190。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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