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11:29:4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2020浙江三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公告(1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因工作需要,三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 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扫描或拍照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smrwh@163.com邮箱,咨询电话:0576-83361713。
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4.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占一定的比例)。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6.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7.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签订编制外用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三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三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 6 月15日
原标题:三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anmen.gov.cn/art/2020/6/15/art_1520837_47054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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