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 15:35:2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洞头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洞头区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华图招警考试网摘要整理:2020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2020年4月11日。想成为警察的你是否在关注招警考试信息,请关注华图招警,招警信息、课程辅导、备考规划、新资料会在合适的时间帮助需要的你。
为落实司法民主、司法公正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由洞头区司法局会同洞头区人民 法院、洞头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1992年3月12日前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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