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8 16:11:3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海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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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9公告
2019浙江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9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7月5日】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9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等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年人均约为6.4-7.8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四)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6月28日至2001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符合基本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1. 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人员;
4.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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