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12:02:1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2018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司法局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一
岗位名称: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1名
招聘条件:35周岁以下,海宁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相关专业。
岗位二
岗位名称:驻法院工作室,1名
招聘条件:35周岁以下,海宁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收入参照同类人员管理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吋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7日
2、报名地点: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北7号服务窗口,联系电话:15968363389(微信同步)
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简历筛选后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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