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1 09:09:3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浙江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2018浙江招警考试:海宁市人民法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2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2名,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 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海宁市户籍,18-30周岁(1988年6月22日至2000年月6月22日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5: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东路548号人社局)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人民法院编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3时,取消本次招聘。
2.考试办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和考试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参考人民警察招录办法实施,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当合格人员超过招考计划的1:15时,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当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招考计划的1:15时,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核对象,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下,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
3.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73-87017160
监督电话: 0573-87017115
原标题:海宁市人民法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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