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1:38:0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保山警方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保山警方发布:2021年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40名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限男性)。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保山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保山市公安局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协助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被留置人员的看护工作,承担被留置人员留置期间的安全看护职责。保山市纪委监委无看护任务时,由保山市公安局统筹调配使用。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户籍地在保山市范围内;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体育专业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人员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保山市纪委监委、保山市公安局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3.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10日。
2.报名地点:保山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隆阳区永昌路366号,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楼三楼3008室)。
联系人:蔡警官,联系电话:0875-2192150。
3.报名要求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严禁代报;
(2)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现场填写《保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请自备口罩和健康二维码,并上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3张。
(二)资格审查
保山市纪委监委、保山市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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