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3 09:44:0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2019年云南德宏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20名书记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4:3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全州法院系统笔试地点统一在芒市举行,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
(二)岗位技能测试
1.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 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60%)。
(三)面试
1.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州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法院自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由州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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