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2 09:41:4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8年云南省公安厅招聘文职人员6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在云南省公安厅直属部门从事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的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共招聘60人,其中:综合岗位10人,专业技术岗位50人。详见招聘简章。
二、用工方式
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出生);
4、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综合岗位:具备较好的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专业技术岗位:具备计算机应用、信息通信、视频技术、网络维护、数据库应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应用技能。
其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一楼大厅)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安厅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准确填写《云南省公安厅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填写《云南省公安厅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
报名咨询电话:0871-64128093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3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2份、证件照片2张、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报名。
3、现场缴费:按照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试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计划调减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3:1比例的,将根据报名人数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数。
5、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将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www.kmrcjob.cn)发布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笔试及后续各招聘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综合岗位主要考察综合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能力;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察计算机应用、信息通信、视频技术、网络维护、数据库应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8分;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申请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需提供“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奖励证书”、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申请材料在报名阶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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