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6 09:56:4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保靖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保靖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湖南保靖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保靖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文职类(12人,男女不限):
(1)户籍协管员3人:协助户籍信息的采集、录入等。
(其中:葫芦派出所1人,夯沙派出所1人,阳朝派出所1人。)
(2)技术协管员4人:协助开展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安全监测、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3)内勤协管员5人:协助文字录入、信息写作等行政事务。
2、勤务类(18人,限男性):
(1)治安协管员10人:协助开展治安巡防、安全保卫、交通管理等。
(其中:葫芦派出所1人,阳朝派出所1人,复兴派出所1人,清水坪派出所1人)
(2)处警协管员8人:协助处置有关警情和突发性事件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保靖县常住户籍,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即1997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公安机关管理,服从工作岗位安排与调动;
4、身高男性165cm以上,女性155 cm以上(应聘处警协管员岗位的身高需170 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30%;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口吃、残疾、色盲、传染病等;
6、应聘葫芦派出所、夯沙派出所相关岗位的,需懂当地语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编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退伍、复员军人;
3、持有持A1、A2驾驶证,且驾驶技术娴熟者;
4、有电脑、写作、篮球等方面特长者。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报名、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2、报名地点:保靖县公安局政工室(七楼)
3、所需资料:
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②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③其他: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能体现具有计算机、写作、篮球等特长的证件资料等;
④填写《招聘辅警报名表》。
4、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测试
测试包括体能测试、面试。5月4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体能测试,5月5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测试地点及面试另行通知,测试的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政审。
(五)聘用
根据测试、体检、政审结果,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743-7718425)。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结论。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聘用后由保靖县公安局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合格人员正式予以聘用,与保靖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三年)。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参照辅警薪酬标准相关文件具体核定(包括:基础工资约2100元/月+绩效奖金约500元/月),按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保靖县公安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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