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11:22:2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昆明人才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昆明人才网发布:2016年云南昆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211人公告(第二批) (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2016年云南昆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211人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笔试范围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8分。
申请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申请材料在报名阶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的一律无效。
(四)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如岗位进入体能测评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均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招聘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科目为纵跳摸高,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过程中,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明知自身进行测评可能产生风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做出,不再进行复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评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业技能测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随即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试总成绩=(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依照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依次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招聘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时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代码等。公示期为5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统一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报名时现场收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缴纳笔试费用,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015331 64128093
点击下载>>>
1.2016年昆明市公安局直属部门第二批文职人员招聘简章.xls
2.2016年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第二批文职人员招聘简章.xls
3.2016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第二批文职人员招聘简章.xls
4.2016年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第二批文职人员招聘简章.xls
5.2016年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第二批文职人员招聘简章.xls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8日
原标题:昆明市公安局201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文职人员公告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