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1 11:07:1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云南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30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从事机关综合部门辅助岗位、窗口服务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本次招聘6类岗位共计30人。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机关工勤人员标准核定。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户籍(包含昆明“两区“的倘甸镇、凤合镇、金源乡、联合乡);
2.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之间(1998年01月01日至198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宣传岗位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6.以下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2~5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户口限制:
(1)取得大学英语CET六级证书或英语专业TEM四级以上的;
(2)取得缅甸语、泰语、越南语等小语种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
(3)取得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传播技术;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新闻与传播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
(4)有在寻甸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 ||||||||||||||
序号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岗位工作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性别要求 | 专业要求 | 政治面貌 | 其他招聘条件 | 有关说明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
1 | 窗口服务 | 行政事务 | 01 | 业务咨询服务、行政审批窗口事务办理等 | 8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18—30周岁 | 男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招聘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应用技能)。 | |
2 | 窗口服务 | 行政事务 | 02 | 业务咨询服务、行政审批窗口事务办理等 | 5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18—30周岁 | 女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招聘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应用技能)。 | |
3 | 行政助理 | 辅助管理 | 03 | 材料文书,报表统计,文字处理,人事、教育培训等。 | 8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18—30周岁 | 男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招聘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应用技能)。 | |
4 | 行政助理 | 辅助管理 | 04 | 材料文书,报表统计,文字处理,人事、教育培训等。 | 7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18—30周岁 | 男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招聘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应用技能)。 | |
5 | 新闻宣传 | 辅助管理 | 05 | 公安新闻采编等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18—30周岁 | 女 | 文史哲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招聘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应用技能)。 | |
6 | 新闻宣传 | 辅助管理 | 06 | 公安对外宣传策划、影像拍摄和音视频后期制作等。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18—30周岁 | 男 | 艺术学、文史哲学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招聘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应用技能)。 | |
备注:表内对于岗位专业要求的表述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确定。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在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凤凰路县公安局5楼政工室5011办公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清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及岗位代码)。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计划。
3.报名时需提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两份(自行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报名时提交),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4.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
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
笔试加分:对烈士、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直系亲属笔试加10分。报名时提供烈士、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相关证明材料及报考人员其属直系亲属的证明。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因考试时需要填涂答题卡,请考生自带2B铅笔,橡皮擦以及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至9月20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凤凰路县公安局5楼政工室5020办公室领取。
笔试成绩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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