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09:00:3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2017年新疆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招聘协管员5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06月28日-06月30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随机抽取试题,考生汉语回答问题。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统一离开,不得提前离开。
4、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公布。
5、责任分工: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城建大队负责组织召开面试考务工作安排会,抽调人员出题、做好保密工作,考官和工作人员的抽调和安排;县人社局负责考场布置,考官和工作人员证件制作、落实考场等工作。
(四)总成绩公示
1、2016年07月03日在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进行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责任分工:县人社局、县城建大队负责总成绩的汇总,县纪委全程监督。
(五)体检、政审
1、体检时间:2017年07月05日-2017年07月08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4、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须经额敏县协管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政审工作由额敏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6、责任分工:县城市监察大队负责组织体检、政审的实施。
(六)递补
按总成绩、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2017年07月17日
拟聘用人员经纪检、人事、城建大队等部门核对后在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进行公示。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额敏县协管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规定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与管理
1、被录用协管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暂定为每月3800元(含社保五险)。
2、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六、经费保障
此次招聘的城市监察大队协管工资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额敏县纪检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参与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1-3300968
八、政策解释
本招聘公告由额敏县招聘城市监察大队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3354080
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0901-3345473
额敏县招聘城市监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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