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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协警员招聘50人公告

2016-08-24 10:29:3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塔城市政府门户网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塔城市政府门户网发布:2016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协警员招聘5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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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力量,加快网格化巡防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经报请市委、政府同意,拟招聘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协警员5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协警员招聘5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就地聘用、就近使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塔城地区户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2016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协警员招聘50人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8月28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到塔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或从塔城市政府网上下载《2016年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左公路市委党校东侧院内)。

  联系电话:0901-6234562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费和笔试费、面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面试者面试费40元。

  6、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9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考官随机抽取,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公布。

  2、面试时间:2016年8月30日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9月1日。

  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要求: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同一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试标准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

  4、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公示:2016年9月2日

  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

  复转军人综合成绩加5分;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

  2、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进入体检人员9月5日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体检表。

  4、体检时间:2016年9月6日

  5、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塔城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并填写《2016年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政审表》。

  (六)递补

  按总成绩、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

  按照塔市政办【2015】206号文件执行。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检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岗位表.xlsx

  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报名表.xls

  塔城市公安局招聘协警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2日

  原标题: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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