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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74名公告(2)

2021-01-04 11:14:0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发布:2020年天津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74名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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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1位。

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疫情期间考试须知

1、全体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填报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当日及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考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法参加考试环节。

2、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并于考前5天及时更新查询健康码,密切关注天津健康码颜色。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红码,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橙码,则应查明原因(可拨打022—88908890进行查询),如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所致,考生须自行前往医院排除新冠肺炎诊断,且考试当天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在各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如因治愈确诊病例所致,未满28天医学观察期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如考试前个人天津健康码申报信息(如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4、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应于考前14天前,前往低风险地区,按照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纳入健康管理,原则上尽量避免跨省市流动,并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监测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如确实无法确保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境外抵津且满14天的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阴性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满足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5、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疫情期间,考生考试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招聘单位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进行“津门战役”二维码扫描、体温检测、天津健康码出示、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在考生进场、查验、如厕、离场期间,应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行动,与他人之间严格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7、考生若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8、其他准考证载明的相关注意事项。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八、递补规则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九、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调剂

如某岗位最终实际招录人数未能满足招聘计划的,招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录计划人数或在本岗位内进行调剂。

十一、薪酬标准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聘用制书记员享受五险一金及法定福利,月应发工资3400元,月人均绩效奖金约400元左右。

十二、招聘监督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技术咨询:022-23140080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附件:

1、《2020年第二批部分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

2、《2020年第二批部分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报名表》

3、《资格复审工作证明》

4、《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0年12月31日

原标题:2020年第二批部分天津市人民法院 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j-nhr.cn/main/gonggao_dt.aspx?CID=24&ID=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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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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