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4 11:02:5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山西省公安消防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山西省公安消防网发布:山西省09年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09年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2009年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前辅导课程(上课地点:太原市) | |||||||
班 次 |
班 别 |
科 目 |
学 时 |
试听课时 |
授课时间 |
学 费 |
报名通道 |
SX |
基础班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32 |
前3学时 |
08年12月27、28日,09年1月1、2日(上午+下午) |
660 |
|
SX09043B |
基础班 |
申论 |
24 |
前3学时 |
09年1月3、4、5日(上午+下午) |
480 |
|
SX09066 |
基础精讲班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24 |
前3学时 |
09年2月4、5、6日(上午+下午) |
460 |
|
SX09067 |
基础精讲班 |
申论 |
16 |
前3学时 |
09年2月7、8日(上午+下午) |
380 |
|
SX09068 |
基础班 |
面试 |
16 |
无 |
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一周开始 |
680 |
|
SX09069 |
实战突破班 |
面试 |
48 |
无 |
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一周开始 |
2880 |
|
SX09070 |
过关协议班 |
面试 |
72 |
无 |
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一周开始 |
详见协议 |
山西省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隶属于山西省公安厅领导的现役部队,担负着全省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多项社会消防职能。全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三基”工程建设这条主线,以“固基础、求规范,强素质、促实效,谋发展、创一流”为部队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结合山西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消防法规,全方位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全面加快部队正规化、现代化、革命化建设的步伐,全省消防部队灭火实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在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总队为正师级建制,下辖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晋中、吕梁、临汾、运城11个市公安消防支队(正团级建制),两个直属单位(教导大队、医院)。
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接收应届毕业生到消防部队工作,是加强新时期消防工作,实现科技强警,满足消防部队人才需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山西消防部队自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警工作开展以来,入警大学生在山西公安消防部队的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骨干作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辉煌业绩融入了入警大学生的聪明才智和无私奉献。所接收的大学生干部有的已走上领导岗位,有的已担任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的成为了单位的业务骨干和技术能手;有的多次立功受奖或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实践证明,大学生入警大有作为!
消防事业是永恒的事业,是光荣的事业。真诚欢迎广大有志于献身消防事业的莘莘学子,到山西消防部队展示才华建功立业。
一、 接收对象及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09年6月30日毕业),学校性质必须是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生24岁、硕士研究生29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以下,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二、 接收专业范围(见下表)
门类代码 |
门类名称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1 |
哲学 |
0101 |
哲学类 |
010101 |
哲学 |
02 |
经济学 |
0201 |
经济学类 |
020101 |
经济学 |
03 |
法学 |
0301 |
法学 |
030101 |
法学 |
030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030202 |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史 | ||
0303 |
社会学 |
030302 |
社会工作 | ||
0304 |
政治学类 |
030401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
030403 |
外交学 | ||||
030404 |
思想政治教育 | ||||
0305 |
公安学类 |
030501 |
治安学 | ||
030502 |
侦查学 | ||||
030503 |
边防管理 | ||||
04 |
教育学 |
0401 |
教育学类 |
040101 |
教育学 |
040104 |
教育技术学 | ||||
040202 |
运动训练 | ||||
05 |
文学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050102 |
汉语言 | ||||
050104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
0502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050201 |
英语 | ||
050202 |
俄语 | ||||
050204 |
法语 | ||||
050207 |
日语 | ||||
050209 |
朝鲜语 | ||||
0503 |
新闻传播学类 |
050301 |
新闻学 | ||
&, lt;, 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ˎ̥'; mso-spacerun: 'yes'">050302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
0504 |
艺术类 |
050403 |
音乐表演 | ||
050404 |
绘画 | ||||
050410 |
舞蹈编导 | ||||
050413 |
导演 | ||||
050416 |
摄影 | ||||
05041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06 |
历史学 |
0601 |
历史学类 |
060101 |
历史学 |
060105 |
民族学 | ||||
07 |
理学 |
0701 |
数学类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0702 |
物理学类 |
070201 |
物理学 | ||
070202 |
应用物理学 | ||||
07 |
理学 |
0703 |
化学类 |
070301 |
化学 |
070302 |
应用化学 | ||||
070702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
070703 |
地理信息系统 | ||||
0711 |
力学类 |
071101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
0712 |
电子信息科学类 |
071201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
071202 |
微电子学 | ||||
071203 |
光科学与技术 | ||||
0713 |
材料科学类 |
071301 |
材料物理 | ||
071302 |
材料化学 | ||||
0714 |
环境科学类 |
071401 |
环境科学 | ||
0715 |
心理学类 |
071501 |
心理学 | ||
071502 |
应用心理学 | ||||
0716 |
统计学类 |
071601 |
统计学 | ||
08 |
工学 |
0802 |
材料类 |
080202 |
金属材料工程 |
080203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
080204 |
高分子材料工程 | ||||
0803 |
机械类 |
080301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
080302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080303 |
工业设计 | ||||
080304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0804 |
仪器仪表类 |
0804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0805 |
能源动力类 |
080501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
080502 |
核工程与技术 | ||||
0806 |
电气信息类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
080602 |
自动化 | ||||
080603 |
电子信息工程 | ||||
080604 |
通信工程 | ||||
0806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0606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080607 |
生物医学工程 | ||||
0807 |
土建类 |
080701 |
建筑学 | ||
080702 |
城市规划 | ||||
080703 |
土木工程 | ||||
080704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
080705 |
给水排水工程 | ||||
0810 |
环境与安全类 |
081001 |
环境工程 | ||
081002 |
安全工程 | ||||
0811 |
化工与制药类 |
0811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0813 |
海洋工程类 |
081301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
08 |
工学 |
0812 |
交通运输类 |
081201 |
交通运输 |
081202 |
交通工程 | ||||
081203 |
油气储运工程 | ||||
081205 |
航海技术 | ||||
081206 |
轮机工程 | ||||
0817 |
工程力学类 |
081701 |
工程力学 | ||
0820 |
林业工程类 |
082002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
0821 |
公安技术类 |
082101 |
刑事科学技术 | ||
082102 |
消防工程 | ||||
10 |
医学 |
1002 |
预防医学类 |
100201 |
预防医学 |
1003 |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
100301 |
临床医学 | ||
100302 |
麻醉学 | ||||
100303 |
医学影像学 | ||||
100304 |
医学检验 | ||||
1004 |
口腔医学类 |
100401 |
口腔医学 | ||
1005 |
中医学类 |
100501 |
中医学 | ||
1005 |
中医学 |
100502 |
针灸推拿学 | ||
100503 |
蒙医学 | ||||
100504 |
藏医学 | ||||
1007 |
护理学类 |
100701 |
护理学 | ||
1008 |
药学类 |
100801 |
药学 | ||
100802 |
中药学 | ||||
100803 |
药物制剂 | ||||
11 |
管理学 |
11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11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102 |
工商管理类 |
110203 |
会计学 | ||
110204 |
财务管理 | ||||
110205 |
人力资源管理 | ||||
1103 |
公共管理类 |
110301 |
行政管理 | ||
1105 |
图书档案学 |
110501 |
图书馆学 | ||
110502 |
档案 | ||||
680102 |
经济犯罪侦查 | ||||
680103 |
安全保卫 | ||||
680105 |
治安管理 | ||||
680108 |
公共安全管理 | ||||
680109 |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 ||||
680114 |
禁毒 | ||||
6802 |
公安指挥类 |
680201 |
警察指挥与战术 | ||
680207 |
抢险救援 | ||||
6803 |
公安技术类 |
680301 |
刑事技术 |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四、接收数量。(见附表1)
接收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90人,女生接收比例不超过接收总数的10%。主要接收工程技术、文秘、法律等方面的人才。
五、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投递个人材料相结合。即填写《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09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表2),同网上报名自动生成的《个人自荐材料》一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与个人四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投寄到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邮编030001。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15日。
六、招考程序。
招考的程序为:网上和投递材料报名、资格初审、公安部知识能力考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初定拟接收对象、档案复审、确定入警培训人员名单。
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投寄书面材料。
2、请认真阅读《公安消防部队2009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策问答》,不符合条件的请不要报名。
3、请注意及时浏览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联络通知。
4、报名咨询方式。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电话0351-3658049。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电话0351-3659513。
附表1: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09年接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数量表
门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接收人数 |
法 学 |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等专业 | 10 |
教育学 |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运动训练等专业 | 2 |
文 学 | 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 | 12 |
理 学 |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化学、心理学、统计学等专业 | 6 |
工 学 | 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安全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等专业 | 54 |
医 学 | 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等专业 | 3 |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 3 |
总 计 | 90 |
附表2: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09年接收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学 校
及专业 |
|
院
系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2009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策问答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目的是什么?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的有关规定,每年有计划地接收一定数量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是为了补充公安现役干部来源,有效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部队履行使命任务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近几年,广大地方大学生干部奉献警营、建功立业,在部队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范围有哪些?
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哪些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六)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七)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四、对接收对象的政治条件有何规定?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五、对接收对象的学历条件有何规定?
主要接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安边防派出所、海警船艇等特殊岗位和公安消防驻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部队,可接收少量公安院校大专生。
六、对接收对象的年龄条件有何规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七、对接收对象的身体条件有何规定?
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报考公安警卫部队的毕业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关于选调警卫干部的规定(试行)》(公政治现役[1996]82号)中的相关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八、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接收工作按以下基本程序:1、接收单位组织宣传动员;2、毕业生按照接收单位发布的招录简章规定的时间、方法自主报名;3、接收单位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5、接收单位组织考核考察;6、拟接收人员参加集中培训;7、按程序呈报审批入伍。
九、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试考核工作有何规定?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和由接收单位组织的考核考察。凡未参加或未通过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以及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均不予接收。
十、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何安排?
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和题型,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确定。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十一、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是否有辅导教材和复习资料?
公安部政治部不组织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有关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辅导教材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二、考核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包括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政治审查。
十三、接收对象需经过哪些培训?
主要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入警培训时间为6个月,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分别为3个月。
十四、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筛选淘汰有何规定?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十五、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时间、任职时间和职级待遇如何确定?
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十六、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如何安排工作岗位?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除院校、医院等)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十七、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服役年限有何规定?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具体服役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1002室)
联系电话:0351―3658049
传 真:0351―3658049
邮 编: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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